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精神,经学校第二届第92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拔石丽菊同志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公示如下:
石丽菊,女,汉族,1980年11月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讲师职称,现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助理(正科)、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拟提拔石丽菊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8年6月6日17点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校纪委办公室、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56860810;024—5686068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