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在编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内,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岗位
1.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副处级领导干部3名;
2.人事处副处长兼人才引进办公室主任1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具有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中发[2014]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年龄及有关职务任职年限的认定均截至2018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任职具体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1.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要求:
①满3年党龄的中共党员;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现在正科级管理岗位任职且任职满3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2.人事处副处长兼人才引进办公室主任岗位要求:
①满3年党龄的中共党员;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现在正科级党政管理岗位任职且任职满3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四、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2018年6月22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公开竞聘公告。
2.申请报名(2018年6月25日16:00前)。凡具备条件者可填写《处级干部公开竞聘申报表》,到组织部报名。同时领取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资格审查(2018年6月25-26日)。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报人。如果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竞聘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之比不足2比1,则相应减少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人选的岗位需求人数(如,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需求人数3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竞聘人数只有3人,则减少2个岗位需求,只留下1个岗位用于竞争选拔),对其中终止竞聘程序的岗位要通知相关申报竞聘人(如,人事处副处长兼人才引进办公室主任岗位需求人数1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竞聘人数不足2人,则终止该岗位的竞聘程序并通知相关申报竞聘人)。对减少下来而未形成竞聘的岗位,校党委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行选拔。
4.组织演讲答辩,确定考察对象。对符合竞争上岗岗位资格的申报者,组织公开竞聘演讲答辩会(初定2018年6月27日下午),分演讲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每个环节不超过10分钟。由学校组织的评委进行打分,学校党委根据竞聘打分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竞聘人员演讲顺序由公开抽签决定。
5.任前考察。党委组织部开展任前考核、任前监督考察,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举报情况考察。
6.经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履行后续公示、任职等相关程序。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校领导办公楼2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崔宏宇,024-56860118
六、纪律要求
该项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下进行。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跑官、拉票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聘任资格。
举报电话:024—56864316;024—56860686。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