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在编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内民主推荐和公开竞聘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主测评推荐岗位
1.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2.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1名;
3.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1名;
4.工程训练中心副主任1名。
二、竞争上岗岗位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兼绩效考核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具有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中发[2014]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年龄及有关职务任职年限的认定均截至2018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任职具体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1.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要求: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具有与学院(部)学科要求相符合的专业和学术背景;
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④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教学、科研、学科或研究生管理至少满1年。
2.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岗位要求: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具有与学院(部)学科要求相符合的专业和学术背景;
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④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或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中级职称满三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过教学科研等管理经历。
3.工程训练中心副主任岗位要求:
①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具有与工程训练中心教学内容相符合的专业和学术背景;
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④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教学或科研管理至少满1年。
4.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兼绩效考核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要求: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五、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2018年6月1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公开竞聘公告。
2.申请报名(2018年6月5日17:00前)。凡具备条件者可填写《处级干部公开竞聘申报表》,到组织部报名。同时领取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资格审查(2018年6月5-6日)。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报人。
4.组织民主测评推荐岗位竞聘者公开竞聘述职演讲会(初定2018年6月6日下午)。在岗位需求单位内部召开公开竞聘述职演讲会,由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者作竞聘述职演讲,内容一般包括:主要工作经历、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思路。演讲时间10分钟以内。与会教职工现场填写履行现岗位职责情况民主测评及拟任职务推荐票。
对符合竞争上岗岗位资格的申报者组织竞聘演讲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另行通知),由学校组织的评委进行打分,选前两名(若最后一名并列则同时选中)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
5.确定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开展任前考核、任前监督考察,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举报情况考察。
6.经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履行后续公示、任职等相关程序。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校领导办公楼2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崔宏宇,024-56860118
七、纪律要求
该项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下进行。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跑官、拉票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聘任资格。
举报电话:024—56864316;024—56860686。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