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在编和人才派遣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中(不含现任学生工作科级干部)公开竞聘选拔学生工作科级领导干部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职数
学生工作科级领导干部6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聘任为学生工作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担任辅导员的相关规定。年龄及有关职务任职年限的认定均截至2018年10月30日。对于新提任的科级领导职务人员还应满足下列任职条件和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1.中共正式党员。学生工作岗位人员至少有一年在学院(部)做基层辅导员的工作经历;非学生工作岗位人员至少要有一年兼职本科生班主任的工作经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聘任共青团组织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根据工作需要可放宽到40周岁。
4.工龄一般应满 3 年。其中,聘任共青团组织科级领导职务的工龄应满 2 年。具有博士学位的工龄不受限制。
三、竞聘演讲答辩程序
1.公布岗位及职数(2018年9月29日)。在校园网上公布竞聘公告。
2.个人申请报名(2018年10月9日11:30前)。凡具备条件者填写《科级干部公开竞聘申报表》,由竞聘申报人所在中层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是否同意申报意见,交到组织部报名,并由组织部会同学生处进行资格复核。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竞聘人数与岗位需求职数之比不足3比1,则相应减少岗位需求职数(如,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科级领导干部岗位需求职数6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竞聘人数需要达到18人,每少3人就减掉1个职数,使用职数内余数为2可相应保留一个职数)。对减少下来而未形成竞聘的岗位职数,待条件成熟后另行安排。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竞聘人数不足6人,则取消竞争上岗,由校党委重新确定岗位使用职数并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行选拔。
报名地点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校领导办公楼207房间),联系人崔宏宇(024-56860118)。
3.组织笔试和公开竞聘演讲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竞聘演讲环节,达到60分的按岗位使用数的2倍截取参加竞聘演讲人员,截取的最后一名并列的都选为参加竞聘演讲人员。在竞聘演讲答辩会上,竞聘申报人演讲8分钟,答辩8分钟。最终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乘以30%加上演讲答辩成绩乘以70%构成。
四、组织考察
根据最终总成绩,由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照民主测评和谈话考核等方式进行考察,酝酿确定初步拟任人选。同时纪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察。
五、讨论决定、公示
党委组织部将初步拟任人选名单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组织部、人事处联合发文件任命。新任职人员实行逐级提拔。对于已具有副科级职务且任职已满3年的人员可聘任为正科级。
对新晋升的科级干部,所在中层党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七、纪律要求
该项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下进行。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跑官、拉票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聘任资格。
举报电话:024—56860810;024—56860686。
附件:科级干部公开竞聘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