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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递程序

2011年11月21日 14:42 组织部

一、外单位人员调入我校

1.本市(含县)人员进入我校,介绍信抬头直接写: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程序如下:

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外省、市人员调入我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再由抚顺市委转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程序如下:

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共抚顺市委组织→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本单位人员离开我校

1.调入我市(含县):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校组织部→接受单位

2.调到外省、市: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校组织部→抚顺市委组织部

三、本单位人员各部门之间内部调动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校组织部→调入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递程序如下

学院党委(党总支)填写《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校党委组织部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及携带,不得交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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