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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项

2019年06月17日 13:58 组织部

一、组织关系转出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部,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原籍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学生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具体情况如下:

1.省内组织关系接转,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单位党组织需提供接收目标党组织名称(精确到党支部)

2.省外组织关系转接,需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所去省的市(区)、州、县委组织部。例如,到xx市xx区某单位工作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到xx省xx县某单位工作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xx县委组织部”。到市外高校工作或学习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xx省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部(处)”,或“中共xx市委组织部”。同时党支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3.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至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4.到部队工作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介绍信开到部队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

5.凡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应当将其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的县(区)级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例如: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直机关工委”。

(二)暂时没找到工作和拟出国留学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村党组织,即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的县(区)级党委,再由县(区)级党委转至街道、村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同档案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就业置换或公益性岗位的毕业生党员,应是正式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编入临时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应每2个月向其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本人的现状情况,学院相关负责人应认真记录该毕业生党员的现状,做好思想工作。相关制度由二级党组织制定。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对超过1年的,应根据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出国或出境学习的学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由所在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一般不超过3年。学生党员应向其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各基层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各基层党组织应安排专人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并认真记录相关情况,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出国和出境学习的学生党员应每2个月向其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本人的现状情况。相关制度由二级党组织制定。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工作单位变动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工作单位的,应由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介绍信原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四)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应凭组织关系介绍信按期转移组织关系。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内,凭介绍信原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因个人遗失需回学校补办,个人要提交情况说明或申请,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凭二级党组织重新开具的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补办。超过1年未落组织关系的按“口袋党员”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组织关系转入

(一)新招收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省内新招收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原所在党组织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二级党组织需提供接收目标党组织名称(精确到党支部)。

2.省外新招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接转后,同时需提供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去向写“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级党组织应对所有新招生党员入党组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入党组卷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综合材料和考察材料等。)审核完毕后填写《转入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新生党员报到时需由所报到的二级党组织审核,审核后将全体省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转入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集中收缴并统一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二)新入职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新入职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参考第一条。同时需由人事处确认并开具入职通知书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接转,一定要重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组织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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