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干部交流选任后的工作交接,规范交接程序,保持和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平稳、高效开展,现就干部交接工作提示如下:
一、交接时间
交接工作需在宣布任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二、交接内容
1.单位情况: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等基本情况;经费预算与经费使用情况,本单位(部门)财务管理分工与要求,尚未完成的工作情况等。
2.岗位情况:本岗位的岗位职责、目标责任和工作要求;正在办理、急需办理的工作情况;离任干部对本单位(部门)和本岗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认识与分析,对本单位(部门)和本岗位今后工作的设想与建议。
3.资产情况:与原工作单位(部门)协商并做好资产转移登记。
4.文件资料:本部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请示、批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档案、图书、音像、图片等档案材料,人、财、物等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等数据资料。
5.其他需要交接的内容。
三、交接方式
1.正职干部的工作交接,由离任和接任干部按照本提示要求协商进行,并由接任单位指定两位同志进行监督。设党政正职的单位(部门),请另外一名正职主持交接工作。
2.其他干部的工作交接由接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协调进行,并指定一名同志进行监督。交接时,相关人员均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并留存备案,同时5个工作日内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干部工作交接清单》进行备案。
四、交接要求
1.做好工作交接是保持各单位(部门)工作有序衔接和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单位(部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各单位(部门)档案完整、资产完备的重要保证,更是落实干部工作责任制、更好更快地做好下一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防止差错。
2.若交接手续不完善或交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和有关领导报告。
3.学生工作副书记工作的交接,要重点做好重点工作的交接,做好学生离校安全工作的交接,确保学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干部工作交接清单